操宝舟委员工作室反映: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,也是生态文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环节。目前,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约有100多家(城区60多家、乡镇40多家),从业人员复杂,管理难度大,有证营业的仅占30%。其中城市建成区内的站点,大多分布在火车站货场、背街小巷、商住楼下门市、城中村空隙地等区域,回收物资屯积堆压、管理无序,不仅影响市容市貌,也存在卫生、安全、环保、消防等方面问题,群众反映强烈。为此,就加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,建议如下:
一、理顺行业管理体制。针对目前我市再生资源行业管理责权不统一、管理难度大的现象,建议研究出台新的《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办法》,科学确定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,进一步规范相关部门规划许可、审核审批、证照年检、执法处罚等职责,提高行业准入条件,推动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规范化。
二、科学规划行业布点。按照“总量控制、便于交投、合理布局”的原则,结合物业管理、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,科学设置社区回收站点,并在城市建成区外围选址设置一个分拣中心,严格控制废品收购行业无序发展。
三、加强行业专项治理。一是规范行业管理。提高行业准入门槛,并对行业单位进行资格认证,对合格者发放相关证照。加强行业培训,统一管理标准,加强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。二是集中清理整治。对现有回收网点进行清理,按照“符合规划、证照齐全、合法经营、规范管理”的要求,规范一批,整改一批,取缔一批,着力规范行业秩序,切实提高行业管理水平。
四、建立巡查考核机制。一是在行业主管部门增设行业巡查机构,赋予相关职能,加强行业日常管理,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,加大督促整改力度。二是在理顺行业管理体制、实现“权责统一”的基础上,按照“属地管理”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纳入目标管理考核,增强行业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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