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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切实加强胡蜂防治工作的建议

来源:本站 最后更新:2020-01-10 作者:佚名 浏览:1348次

  胡蜂又名黄蜂、马蜂,体大身长毒性强,人被胡蜂蜇伤后会出现过敏和毒性反应,严重的可导致死亡。我市林业资源丰富,气候条件适宜胡蜂大量繁殖,每年9至10月正值我市农林产品收获期与胡蜂活跃期,一旦侵犯其活动区域,极易引发胡蜂群体攻击,造成伤亡事件。由于我市部分群众对胡蜂危害性认识不足,思想上容易麻痹大意,加上各乡镇、街道卫生院医疗水平有限,导致每年都有因胡蜂蜇伤致死事件发生。据不完全统计,仅今年以来,我市就发生胡蜂伤人635起,其中105人住院治疗,1人死亡(不含转院到外地医治无效死亡人数)。胡蜂伤人事件频发,严重威胁到我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。为此,建议如下:

  一、高度重视胡蜂防治工作。相关部门制定出台防治工作方案,成立相关工作机构,明确相关部门责任。要站在确保群众健康安全的高度,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范胡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精心组织,全力做好胡蜂防治工作。

  二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预防灭杀。各乡镇、街道要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,发现蜂窝及时报告公安、消防部门,切实做好应急处置,尽快灭杀,防患未然。同时对各景点、农家乐及人力无法灭杀的危害严重区域,要发布预警信息,设置警示标识,提醒群众注意防范,严防意外事件发生。

  三、切实做好胡蜂伤人救治工作。市卫健委要建立应急机制,确保受伤群众及时得到救治,最大限度防止发生人员死亡事件。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、村(社区)卫生室医务人员防治业务培训,配备医疗急救药物,确保伤者第一时间就近有效治疗。同时,要确定定点集中收治单位,伤情较重病人一律到定点收治单位治疗。

  四、做好胡蜂防治及伤人救治宣传工作。相关部门要针对胡蜂危害性、防治方法、急救措施等在全社会开展全方位宣传,切实提高群众防范意识。要在中小学、幼儿园开展胡蜂防治教育,提高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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